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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A+創意季」活動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台中市政府共同主辦,特為創意人才特別打造優質創意設計交流的平台而規劃之活動,只要你夠創意、夠大膽,那就快帶著你的作品來報名參加2011A+創意季」創意市集吧!


■ 活動時間 / 地點


   日期:自2011513日起至2011516日止


   地點: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藝術大道(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)


   時間:10:00am-18:00pm(513日須設攤至21:00)


■ 徵件攤位


   預計正選50攤。按品項分類分成ABCDE小組,每組10攤。


■ 場地管理清潔費:免費


■ 攤位大小:300cm*300cm


設備提供


1.攤位須自備延長線及燈具 2.帳篷(直徑300cm 3.桌板(*cm/*cm兩款)4.腳架(H:cm


■ 申請資格


凡從事設計、藝術,具有獨立創作之個人或團體,不限媒材及作品類型皆可申請。


報名方式 


    1、收件方式:親送或以掛號郵件寄至: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企劃組「2011A+創意季」創意市集徵選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986樓(徵選結束退回)


    2、收件時間:2011/3/142011/3/31  24:00截止(郵寄以郵戳為憑)


    3、聯絡方式:02-2778-1202 ext.15 唐彩虹/ rainbowtang@d-fun.com.tw


■ 報名資料


    1、表格一:攤位簡介、創作者經歷


    2、表格二:設攤計畫書(含設攤計畫表、與攤位設計圖)


    3、表格三:作品清單


    4、作品照片光碟


    ※表格一二三請附電子檔及書面各一份※


■ 審查方式


    1、資格審查:由創藝傳媒依申請文件進行資格審查,資料不完備者通知限期補件。


    2、評審項目包括:設攤計畫、創作概念、作品創意、攤位設計圖等。


■ 甄選結果


    1、獲選名單將於201148日「2011A+創意季」活動專屬網頁上公告。


    2、獲選之攤位應於接獲通知3日內至創藝傳媒簽署設攤合約,以明確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,逾期或未到者視同棄權,其資格由其它備取攤位遞補。


    3、擺攤期間,超過2次未到者,將由其它備取攤位遞補。




 


 


 


檔案下載 :  http://ed.arte.gov.tw/ch/News/content_2.aspx?AE_SNID=59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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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unm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